勐腊县纪委、监委在监察体制改革后,持续深化“1+1>2”的改革效果,抓住监督这一关键环节,力量下沉,进一步整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力量,聚焦民生领域政策不落地,截留私分、侵占集体资财以及扶贫领域腐败问题、“村霸”、宗族恶势力及涉黑腐败问题,强化震慑,为有序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
将信访举报工作重心和监督力量下沉到镇村一级,激活基层监督活力。运用省、市、县、乡、村“五级联动”监督平台和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“五级联动”监督平台以及“信、访、网、电、新媒介”实现群众与纪检监察机关有效沟通。同时借力10个乡镇日常巡防工作机制,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基层“信使员”、业务“指导员”作用,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考核和管理,抓好培训打好基础,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,将监督做细做实,努力实现乡镇纪委与村(居)务监督委员会的无缝对接,增强基层监督合力。
广泛发动群众,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。在巡察工作开始前,根据被巡察单位上报的材料和实际情况,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倾向,做到心中有底,找准巡察工作方向,制定巡察工作方案,瞄准靶心着力发现问题。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,在不打招呼、不联系基层的情况下,绕过“中间环节”直接走访基层农户,了解群众诉求。
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有关案件,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。不定期对涉农资金发及各项综合补贴放情况进行检查,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;集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纪律检查,紧盯农村危房改造中的资金拨付情况,建房进度情况、建房质量问题,着力发现虚报冒领、截留私分建房款,建房质量不达标等问题;对涉黑涉恶突出问题、换届选举、生态环保等领域腐败案件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、同步调查、严查快结,形成震慑。(高欢)